在電鍋爐的初始加熱過程中,不要直接加熱水,以免管道因加熱速度過快而爆裂。緩慢加熱應先將水提高到20℃,然后40℃,60℃,直到達到理想的加熱效果。
采暖溫度調節主要分為供水溫度和回水溫度兩大類。
供水溫度應保障系統的低供水溫度不超過45℃,地暖供水溫度不超過55℃,散熱器的供水溫度應盡可能為70℃左右。
回水溫度是供水管與回水管之間的溫差為20℃左右,地暖供水管與回水管的溫差應在10左右℃以下。
不同房間的溫度由閥門控制。操作閥門以調節溫度。溫度調節不應通過管道改造進行,這可能導致整個供暖系統的重新設計。
電加熱鍋爐調節壓力
當電鍋爐加熱時,由于水加熱后空氣沉淀,會導致管道壓力過大,因此用戶需要調整壓力,打開電鍋爐,打開空氣出口,然后讓空氣慢慢流出,直到熱水,然后加水加熱,然后放氣處理。
根據不同房間閥門的開啟狀態和溫度要求,應控制電鍋爐的溫度,以滿足每個房間的溫度。調試后,請不要隨意改變電鍋爐的閥門狀況和管道改造,這將導致原來的調試失敗,需要重新調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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